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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 空行相與無我行相
更進一步說,即使覺得輪迴無意義,我們心裡仍然執著它是實有。怎麼說呢?打個比方來說,我們都知道毒是不好的,我們心裡覺得,這個毒的作用是傷害眾生,因此認為,這個毒有一個獨立實有、傷害有情的能力。同理,雖然知道輪迴是無常、是苦,但心裡對於輪迴及輪迴的無常與苦,實際上仍有「它是獨立實有存在」的看法。所以,對輪迴真正的假象,我們還是看不清楚。看不清楚的話,對「輪迴不可依靠」還是不能看透。不能看透的話,就不會生起真正的出離。
比如,當我生病、爬樓梯爬不動,這時身邊若出現一個身強體壯的年輕人,我的手會馬上放到他的肩上,因為我覺得他有能力、可以讓我靠。若此時在我旁邊是一個老病纏身的老人家,看他連站都站不穩的樣子,我們一定不會想靠他,因為我們知道,老人是無法讓我們靠的。因此,由於不了解空性,不明白一切法不是實有的,而從實有的角度去看輪迴,把輪迴看成很有力量的年輕人。因此,就無法生起圓滿的出離心。
圓滿出離心的意思是,輪迴中沒有一點點可靠的對象。要生起這種想法,就必須先了解,輪迴中的法,都不是獨立實有的,否則,無法真正生起「輪迴絲毫不可依賴」的心。要透過什麼方法,才能真正了解「輪迴中的法,都不是獨立實有」呢?方法分為粗、細二種,即苦諦的後二個行相—空與無我。
空與無我是什麼?接下來,以四部共同的看法來解釋,就是粗分與細分的補特伽羅無我。了解空性,就能破除對輪迴中一切法的執著心,然後,出離心才能圓滿,因為那時對於「輪迴不可靠」的認識才算真正充份地圓滿、才完全拿掉了想依靠輪迴的心。在一般的想法裡,無常與苦就算是出離心的感覺了;但是真正的出離心,必須通達空與無我。
苦上面要思惟苦諦四行相,思惟得愈圓滿,愈會產生「輪迴中,完全沒有一個可以依靠」的心態,以前,我們對於自己的身體、房子等輪迴裡的東西,都是從樂的角度去看,但是,那些都是無常、它本身是苦、是空、是無我的。以世俗諦的角度來說,是無常與苦;就勝義諦的角度來說,是空與無我。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,都是不可靠的,這樣思惟後,對於苦諦的出離心才會圓滿。
四聖諦-3
- 調伏意樂
我們心裡一直想離苦得樂,卻一直無法離苦得樂,所以,這中間問題到底出在哪裡?在於我們用錯了方法,在離苦得樂的方法上出了問題。我們現在把所有的希求都放在外在的物質,從「外面」找方法來離苦得樂。如果在外面、從物質上有方法的話,那麼,全世界七十幾億人口中,應該有人已經找到了,怎麼到目前連一、二個圓滿離苦得樂的人都沒有呢?但是,從內心上找離苦得樂的方法,已經有多人找到了。可見,從外在物質上找,是不對的。但是,從內心上找,一二千年來,很多大尊者已圓滿地離苦得樂,所以從內心找,才是最正確的方法。這點我們現在不需多研究,只要看看歷史實例,就很清楚了。至於要不要做,就看自己了。
想離苦得樂,卻從心外、物質上找,不但無法找到離苦得樂的方法,反而會讓問題愈來愈多,還會造作更多的苦因。這就表示,從心外找是完全不對的。那麼真正從內心要如何去尋找呢?首先,要學習四聖諦,把苦與苦因學好、滅道二諦也要了解,按這個方法做,是最正確的。
4.0 認識集諦的四行相
集諦的四個行相是「因、集、緣、生」,意思是所有集諦上都有這四種行相。先要了解集諦是甚麼?集諦是業與煩惱。也就是說,所有業與煩惱上都有這四個行相。業與煩惱,是我們之前所觀修的苦諦的因,當這麼想的時候,心裡會生起一種不喜歡它的感覺。心裡先有了不喜歡苦諦的心,在聽到業與煩惱是那麼不好的「苦諦」的因時,心裡就會想:一定要趕快出離。
同樣地,集諦的因、集、緣、生四行相,對於了解集諦相當有幫助。原來,業與煩惱是這麼壞,帶給我如此大的痛苦。原來,業與煩惱,是苦的因、苦的集、苦的緣、苦的生。如此依次思惟,心裡的體會與感受會不同,然後,才會對苦的因生起極大的恐懼。這四個行相在心中圓滿生起,才能算是了解集諦,或說對集諦的感受圓滿了。
4.1 因行相
「因」的意思是,前面我很不想要的苦都是從它而來的。這也是為什麼在修集諦之前要先修苦諦。因為修了苦諦,心裡很不喜歡苦—輪迴的果報部分,當知道這些苦是從業與煩惱出來的,心裡馬上會生起不喜歡業與煩惱的心。
4.2 集行相
一個業造作出來,有很多果報,「集」的意思是,很多的果報集在一個因上面,所以還更壞。業與煩惱是苦的因,但是它不只是一個苦的因,不只生一個果報。也就是說,一個因有產生很多果報的能力。這樣想,心裡會更怕。
4.3 緣行相
「緣」的意思是,業與煩惱之間一直都是好的緣,沒有障礙。無量無邊的業與煩惱,彼此百分之百地互助,一點都不會互相傷害。而善根就不是這樣,彼此各做各的、能力不夠強。煩惱與業各個能力都很強,且互相幫助,緣份特別好,這是「緣」的意思。這樣想過之後,心裡會更怕。
4.4 生行相
講到互相幫助,平常我們若去幫助別人,做自己事的時候,力量就會變弱。那麼,所有的業與煩惱互相幫助,其力量會不會減弱呢?不會。煩惱與業越幫,其力量會變得越強。「生」的意思是當業與煩惱互為助伴助緣的當下,自己本身的能力不會減弱,反而更有能力產生自己的果報。在「緣」之後,安立「生」行相的用意在此。
透過集諦四行相「因、集、緣、生」的思惟,更會覺得「業與煩惱是如此可怕,有什麼辦法可以趕快出離?」常常這樣思惟,會讓人一看到煩惱就怕。比如,以前貪心生起時,就讓它生起,不會有什麼感覺。但現在,當貪心生起時,知道它是「因、集、緣、生」,無論是貪心自己或它周圍的助伴,都好恐怖!以前已經知道貪心不好,但是感受不那麼強,於是就任它生起,順著它的想法做,不會去看它是什麼果報的因。認識到貪心是苦因,行者就不會讓它生起。再以「集緣生」的角度思惟,就會產生更想離開它、不想跟它接近,能愈快離開愈好的心態。透過集諦四個行相的思惟,就能圓滿想斷除集諦的希求心。
5.0 集諦的說明
集諦可分為業集、煩惱集。這二者出現的順序,先是煩惱集,而後是業集。已經出現一個能產生果報的能力,就稱為業。在業尚未產生前,心裡有很多想法、煩惱。煩惱可分很多階段,慢慢地就造作出業。就業與煩惱而言,煩惱是因,業是果。先是煩惱集出現,之後是業集出現。業集與煩惱集的差別在於,煩惱集還不具感果報的能力,但由煩惱造作出很有力量、能感得果報的能力時,就是業。
5.1 業集諦
這些業,以惡業來說,粗略地分,就是十不善業,身的不善業有三個,語的不善業有四個,意的不善業有三個。以身與語來說,大家都會感覺,當由煩惱造作出來後,身、語的行動就真的會出現。同時都能感覺,這一定是能感得果報的因。但意的部分,我們分不清楚煩惱與意業,不過,煩惱與意業是有差別的。一般說,煩惱分為貪、瞋、癡。煩惱的貪瞋癡與十不善業中意業的貪瞋癡不一樣。它們的強弱差別很大。意業的貪瞋癡較強,煩惱的貪瞋癡在最前面,從煩惱貪瞋癡開始,不斷增強,當增強到產生能感果報的力量時,就稱為意業。
十不善業中,展現於外的行動有三個身業及四個語業,而三個意業不是。雖然意業沒有展現於外的行動,但它們的力量很強。
十不善業,身的惡業有三個:1.殺生、2.偷盜、3.邪淫。語的惡業有四個:4.妄語、5.離間語(兩舌)、6.粗惡語(惡口)、7.綺語。意的惡業有三個:8.貪欲、9.瞋恚(害心)、10.邪見。以上十種惡業,是依罪的輕重程度,由重而輕排序。
5.1.1 身的三種不善業
殺生指的是傷害到有情的生命。偷盜指的是損害能養活有情的財物,雖然沒有直接害命,但是,卻侵害了能養活有情生命,能使生活快樂的資生具。邪淫指的是傷害到別人的感情、傷害到別人的家庭。這三種不善業,對有情的傷害是最明顯、最粗猛的,因此歸在身的三種惡業中。
5.1.2 語的四種惡業
語的四種惡業中最重的是妄語。妄語中,又以大妄語的罪最重。什麼是大妄語?指這種欺騙與謊言,會影響到對方的來世。比如,自己明明沒有神通,但卻騙人有神通,使得對方走偏。平常世間的謊騙,頂多影響到有情的這一生,並沒有影響到有情來世的修行。但是,大妄語讓聽者相信這個人會救我、我的來世會因為他而得救。如此,把自己整顆心交付出去,這是很大的欺騙!妄稱自己有神通,對別人說我的方法能對你產生很大的幫助,能帶你到如何如何的境地,這種欺騙就是大妄語。
若對他人,例如對家人、朋友一直說妄語,欺騙他們,他們本來那種覺得「你很可靠」的快樂,會因為你講妄語而消失。本來,我們若不騙他,他會有一種能夠信任我們的快樂。以我們為例,若我們彼此都不互相欺騙、都很老實,會不會感覺到一種可以互相信任的快樂呢?一個人若開始行騙,本來覺得可以信任他的快樂就不見了。所以,他的騙,對我的快樂產生傷害。若互相騙來騙去,任何人都不可信任的話,那真是很恐怖,就完全沒有快樂可言了。
兩舌,破壞了別人彼此間很親近的快樂。惡語,比起兩舌還好一點。惡語會破壞人際間現有的和合,比如在生氣當下出口罵人,就會讓對方的心不舒服。綺語浪費了別人珍貴的時間,所以是一種惡業。
5.1.3 意的三種惡業
一般講到貪,指的通常是我們內心生起「如果我得到該有多好」的希求之心。這種希求心包括已經擁有,希望能擁有更多。或希望自己所擁有的,能永遠保持,不要減少。不過,貪欲不止如此,甚至別人的東西都想擁有,看到別人的東西,會心癢手癢,甚至貪欲強到幾乎無法忍受。雖然沒有外顯的身語行為,但這種強烈的貪心,跟出現行為似乎差不多。像這種強烈程度才算是惡業中的貪欲,若貪心的力道很小,則只能說是煩惱的貪心,還沒達到業的程度。所謂達到業的程度,其實,只差還沒出現外在的行為,但是內心強烈的程度,幾乎是造業圓滿了。
瞋恚,就如同貪欲與貪煩惱有強弱差別一般,瞋恚與瞋心,其強弱程度的差別也有所不同。瞋恚這種生氣可能嚴重到吃不下睡不著,心裡有一把很烈的火在燒著,只不過是外面沒有行動而已,但心裡的瞋恚已經圓滿了,這也算是意業。
生:有說「一念瞋心起,火燒功德林」,似乎瞋恚的惡業比較重。這裡的次第先講貪欲再講瞋恚。那麼,貪欲與瞋恚二者相比,究竟何者惡業較重?
師:就前面身語七種惡業來看,愈前面的業愈重。但就意業來講,貪欲、瞋恚、邪見三者,貪欲之所以放在瞋恚之前,是就這二者在內心生起的順序來排的。可以把貪瞋癡看成是心的情況,當我們快樂或享受時,貪心會生起;當心煩、受苦時,瞋恚心會生起;當心不享受也不心煩、平平的時候,心沒有什麼力量,此時癡就出現了。所以,貪瞋癡三者的順序是依心快樂、心受苦、心不享受也不受苦來說的,並不是依照惡業的強弱次第。
邪見,這裡講的不是一般的癡,而是指心裡覺得沒有三寶、沒有業果。一般的癡是指無明,對於有沒有三寶業果等,內心不知道,覺得可能有,也可能沒有。有時我們看到一個很壞的人卻一直賺錢、一個行善的人卻始終沒有福,就會覺得應該沒有業果。平常的無明,是內心不知道有沒有業果,並沒有出現真正邪見。這裏邪見指的是否認業果的存在。為什麼人會有邪見?是因為有無明才會有邪見。無明到很嚴重時,就出現邪見。到了邪見的程度,就有感果報的能力,那時候就算是業了。
生:若貪瞋癡只是煩惱時,並不會產生業。但若強到一定程度,就變成意的惡業了。這中間的強弱如何區分?
師:很難區分。我們無法將它量化、秤重決定。不過,就內心貪瞋癡的程度而言,若強到只差有沒有外在行為出來,當具有這樣的能力時,就算是業了。
以上,是粗略的業集。在業集之前是煩惱,以身業與語業而言,每個前面都有貪瞋癡;三個意業也是,貪欲的前面有貪煩惱,瞋恚的前面有瞋煩惱,邪見的前面有癡煩惱。所有十不善業的前面一定都有煩惱,這些煩惱就算是煩惱集。
5.2 果的種類
業集之後是果報。果報可分為五種—異熟果、造作等流果、領受等流果、增上果、士用果。
5.2.1 異熟果
異熟的意思是死後投生到另一個地方。比如殺了眾生的話,一定會投生到三惡道。至於是到三惡道的那一道,就要看所殺的對象。殺的若是人,業最重;殺的若是動物,就要看所殺動物靈性的層次,有的動物靈性層次很高,近乎人的位置,或說牠有與佛法接觸的好機會。倘使殺的是這種動物,惡業就比較重。也可以說,是以被殺者的珍貴程度來決定殺業的輕重。比如,殺的若是修行很好的人,這是很重的惡業。倘使殺的是一般人,雖然這種殺業比殺修行人的業輕一些,但仍是很重的殺業,因為人的靈性很高,可以思惟很多事情。
5.2.2 造作等流果
如現在殺眾生,來世自然會一直想要殺眾生,這是造作等流果。
5.2.3 領受等流果
如造了殺業,來世被別人殺,這是領受等流果。
5.2.4 增上果
以殺業的增上果為例,生病吃藥、看醫生,都沒有什麼用。我們用的東西,無法發揮應有的效果,
5.2.5 士用果
如煮的飯或食物不好吃、給人的東西無法對別人產生幫助、種的菜長不出來,生活中種種受用都不成功,例如種的米、藥材都沒有收成、長不出來。
這五個果中最嚴重的是造作等流果,因為它會讓人一再地造作新的業因。剛才只是以殺業為例,其餘偷盜等九個惡業,可以類推它的造作等流果及其領受等流果。就自己這生所受的一切苦,大家可以推測出,之前自己造的業集可能是什麼。這些業集從哪裡來的?由煩惱集而來。因為有煩惱集,才會出現這些十不善業。
5.3 煩惱集諦
煩惱集是什麼?首先是我執的執著心,然後,在我執之上產生愛我的心。我執有多強,愛我的心就有多強。同理,我執有多強,執著「我的」—我所—之心就會有多強。執著「我的」之心有多強,對「我的」之上的愛就會有多強。所以,有了我執,就會執「我的」。出現對於「我的」的執著,就會有對「我的」的愛。有我執,會出現貪愛自己的心。所以,從我執為中心,衍生出愈來愈多的執著。因為有「我的」,所以會有「愛我、我的身體」等執著。從這裡,「為了自己可以捨棄他人」的心就會愈來愈嚴重。比如,為了自己飽餐一頓,而取其他有情的生命。為了照顧自己的身體,而殺害其他有情的生命。由此看出來,我們對於自己的身體多麼貪愛!基於嚴重的貪心,就造作出殺業來。在殺業、盜業等所有的身語惡業造作之前,貪瞋癡煩惱都會出現。這些貪瞋癡帶給我們的苦,不必等到感果時才感覺到,而是從一生起貪瞋癡煩惱時,苦就開始了,自己的心就很苦了。
當造惡業而傷到其他眾生,那時自己的心也變得很兇,心已經瘋掉,真正心的平靜都不見了。貪心只是一種很可憐、很渴望的心。一般說,自己看不出自己的貪心,假如我跟別人換位置,從他人的角度看自己貪心現行的樣子。如果這個貪心別人看得到的話,他不可能歡迎我!現在,只是別人沒有看出來,一旦真的被人看到,別人一定會嚇一跳,會覺得恐怖。當心很渴望、很希求時,心已經是空的了。我們一產生貪心時,那種「我要這個」、「我缺了一個」的心很強,就沒有滿足的快樂了。貪心一生起,內心就已經很窮、很匱乏了,這時心處在很渴望的情況。以上所說貪心的情形,必須在自己內心認得它。若不去認識它,便會搞不懂,甚至會以為有這樣的貪心,自己才會有進步,才會往上走。內心以為貪心帶給自己快樂。實際上,貪心的對境並沒有達到,自己覺得一想到那個對境,心就快樂了。這並非真正的樂,是我們自認的樂。其實,就是前面所說的心態:內心很渴望,心很匱乏的感覺,但自己完全察覺不到,只覺得貪心生起時,自己很快樂。這是因為不了解貪心的情緒,才會覺得自己很快樂。
真正說,貪心的目標是「我要得到這個,如果我得到的話,該有多快樂!」雖然還沒有一種「已經得到」的快樂,但是貪心就是想要這個快樂。當得到時,心裏覺得「我已經有了」就安心了,我們以為這才是真正的快樂。其實,此時不是貪心的快樂,而是滿足的快樂。當心一直渴望要這個、要那個,在滿足的對象還未出現之前,應該不是快樂。那時心裏是匱乏、空空的感覺,要認清,這就是貪心。貪心本身不是快樂,而是想得到自己欲求的對境。在未得到此對境之前,心裏一直企望得到它,一想到它,貪心就有一點快樂的感覺而已。
以上說的是,貪心怎麼造作出很多業,然後,業讓我們受很多苦。不只在果報產生時才有苦,而是從因本身—我執—開始,心就有苦了。所以,從苦的因就開始有苦了。要了解,煩惱或由煩惱造作出來的業,及感得的果報,所有這些都不是快樂的,都讓自己受苦。因此,我、我的都是我執。
薩迦耶見一詞來自梵文,它可分為二種,第一種是心裡分別我和他人,常常覺得「我」,「我最重要,他人沒什麼」的這種心。這種執著的心,就稱為薩迦耶見。另一種是覺得「我的」、「我的最重要,別人的沒那麼重要」。貪心也是,我執—對於我的執著心生起後,對「我」之上的貪心也會生起。執「我所」—我的—的薩迦耶見生起之後,對「我的」的貪心也會生起。執「我」的這種薩迦耶見、和執「我的」的這種薩迦耶見,二者哪個是因?哪個是果?因為有前者,才會產生後者,彼此間是有次第的。
一想到「我」,我們的心就已被綁住了,就有壓力了。當內心執取「我」很重要,我執很強時,可能會使得身體裡一些很細的脈斷掉,這是一個譬喻。如同打拳擊或舉重,用力時細小的脈、血管會斷掉,現代醫學也有這樣的看法。當我執很強時,心一定就被綁住了。這種情況只是自己不認識、不清楚而已,若清楚的話,就知道,從我執一生起,就開始有壓力,就開始苦了。
生:我、我的,這二種薩迦耶見有差別嗎?
師:有。比如,我的東西被刮傷,與他的東西被刮傷,心裡的感覺很不同。因為是「我的」的關係,貪心就會生起,跟「他的」東西感覺就不同。至於,執著「我的」有多強,就看平常在我與他人間,「我」有多重要,這種「我」執的強弱,就會影響到對「我的」的執著。
- 作者:愿觉 འཇིགས་མེད་རྡོ་རྗེ། JigmeDorj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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